<th id="usy2p"></th>
<strike id="usy2p"></strike>

    <strike id="usy2p"></strike>

    <strike id="usy2p"></strike>

  1.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2024年07月12日 星期五

    法律法規

    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小姐
    電  話:0596-2058001
    業務QQ:466800001
    咨詢熱線:4008638001
    公眾微信:gk4668001
    聯系微信:gk466800001
    E-mail:fjguoke@126.com
    地址:漳州薌城區家薌0596二幢2512號

    所在位置:首頁 > 法律法規 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注冊商標、企業名稱與在先權利沖突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添加時間 2014-04-04


    中華人民共和國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注冊商標、企業名稱與在先權利沖突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已于20082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44次會議通過?,F予公布,自200831日起施行。

    ○○八年二月十八日 

       為正確審理注冊商標、企業名稱與在先權利沖突的民事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原告以他人注冊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等侵犯其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企業名稱權等在先權利為由提起訴訟,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原告以他人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冊商標與其在先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為由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告知原告向有關行政主管機關申請解決。但原告以他人超出核定商品的范圍或者以改變顯著特征、拆分、組合等方式使用的注冊商標,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為由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二條 原告以他人企業名稱與其在先的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足以使相關公眾對其商品的來源產生混淆,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三)項的規定為由提起訴訟,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和爭議民事法律關系的性質,按照《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確定注冊商標或者企業名稱與在先權利沖突的民事糾紛案件的案由,并適用相應的法律。

       第四條 被訴企業名稱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或者構成不正當競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承擔停止使用、規范使用等民事責任。

    分享給好友:
    copyright@2013 版權所有:漳州市國科知識產權事務有限公司 技術支持:廈門易爾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工信備案:本站備案號:閩ICP備12016083號-2 公安備案:
    返回首頁
    国产成A人片在线观看,日本爽爽爽爽爽爽在线观看免,成在人线av无码免费,国产做a爱视频免费不,日韩午夜牲交视频,成全视频在线观看免费